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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光荣在党50年】井永福:党的精神在家风中传承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6-24
内容提要: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典型是触得到的标杆。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历来是我们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凝聚人心的重要法宝。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区委组织部决定推出“讲述担当故事 献礼建党百年”主题宣传活动……

  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典型是触得到的标杆。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历来是我们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凝聚人心的重要法宝。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区委组织部决定推出“讲述担当故事 献礼建党百年”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展示我区各个行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党员先进典型,激励鼓舞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弘扬担当精神,充分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新担当新作为新气象。

  一一“西青组工”即日起推出【学习身边榜样】专栏,包括“党员新力量”“光荣在党50年”“‘两优一先’风采”三个模块,分别宣传展示我区新发展党员的优秀代表、老党员的初心使命、“两优一先”代表的先进事迹。

  一一今天推出的是“【身边的榜样·光荣在党50年】党的精神在家风中传承——井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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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井永福,1942年出生,1970年入党,1965年3月于天津市公安学校学习,结业后于1966年分配到西青区李七庄派出所任民警,连续在王稳庄派出所、大寺派出所任副所长、所长、指导员。1992年借调王稳庄乡任政法专职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2002年8月退休。

  一一工作期间,井永福多次获得市区级各项荣誉。1985年6月他被聘为“天津民警报社”通讯员。第十一届西青区人大代表;1989年1月授予市级嘉奖一次;1995年10月获得区级普法先进工作者;1995年1月、2006年7月都被授予区级先进个人及优秀中共党员;1992年1月、2001年6月曾两次被评为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1年3月被评为天津市第二届进城务工青年的“良师益友”。

  一一在公安战线工作三十余年,对于党组织,井永福有着最朴素的感情。刚进工作岗位时,单位里的老党员事事冲锋在前的工作作风给他带来了深刻影响,从此成为一名优秀中共党员的种子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根。成为中共党员后,他继承了老党员优良的工作作风,作为基层民警的他,对辖区内村民的情况早已熟记于心,每天早上坚持梳理村民档案,安排工作,加班加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时候忙起来,一个多月才能回家一趟,缺失了对家人陪伴的他,却也给孩子们树立了榜样。

  一一正是在井永福的影响下,他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都是中共党员。一家五名中共党员确实是值得骄傲的事。但井永福却说:“我不骄傲,我也时刻教育孩子们要保持谦虚的心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进步,永葆党的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永远不能忘记前辈,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做好新中国建设路上的垫脚石和铺路人。”党的精神在家风中传承,2001年3月、2016年5月井永福家先后两次被评为区级文明家庭户。

  一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正是因为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传承精神,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带领我们干事创业、攻坚克难,才有了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也正是因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们,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对党的赤诚衷心,让中共党员的身份在新时代更加熠熠生辉。

(西青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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