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西青信息港 >> 新闻 >> 法治
规范信访秩序 打击违法行为——西青区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1-06-22
内容提要:西青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了大量的疑难信访案件。

  西青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了大量的疑难信访案件。

  但有少数信访人为达到自身诉求,违反《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多次进行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西青区为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信访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赵某甲、辛某某(赵某甲之夫),赵某乙、贾某某(赵某乙之夫)反映西青区李七庄街凌庄子村平改拆迁问题。对该信访问题,李七庄街进行了调查答复,并经市、区信访部门复查复核后,信访人仍希望通过信访达到额外过高不合理诉求。自2021年5月17日以来,赵某甲、辛某某、赵某乙、贾某某多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走访,其中赵某甲5次、辛某某7次、赵某乙2次、贾某某2次。四人不断进京越级上访,严重扰乱国家信访局正常的办公秩序。6月18日,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街派出所依法对赵某甲、贾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对辛某某进行法治教育。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以法律为行动准则,信访人反映诉求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不能就同一信访事项越级走访、聚集上访、缠访闹访,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势必受到法律制裁。

  【行为特征】

  ●非合理合法诉求  ●多次越级走访

  ●不听工作人员劝阻  ●主观恶意明显

  【行为结果】

  △严重影响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秩序、公共场所秩序

  △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

  △浪费大量行政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警方提示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正当权利,但应当正确合法行使。然而,部分信访人抱着“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心理,进京越级走访,甚至采取极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有的还以此为要挟向相关部门索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越级的、过激的信访方式,严重违背了《信访条例》的法定程序,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衍生其他社会问题,甚至会触犯法律。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信访。对拒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原标题:规范信访秩序 打击违法行为——西青区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