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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党史记忆】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扈树珍 日期:2021-06-21
内容提要:经过土地改革,特别是全面土地改革后,西青地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调动起来,他们在各级党组织的带领下战胜各种自然灾害,积极投入农业生产,西青地区的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经过土地改革,特别是全面土地改革后,西青地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调动起来,他们在各级党组织的带领下战胜各种自然灾害,积极投入农业生产,西青地区的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解放初,西青地区各级政府在组织群众进行抗灾的同时,非常重视农业生产的恢复,帮助农民借贷粮食籽种,筹措生产资料。西青地区农村还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县对农业生产的鼓励政策,多种多收不增税,不种少收不减税;对新开荒地三年不征税;旱田变水田三年内仍按旱田征税。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粮食获得较好收成。

  为配合抗美援朝运动,同时也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西青地区普遍开展了爱国丰产运动,农民纷纷制定增产计划,积极投入农业生产。仅五区就有1057户农户制定了增产计划。通过开展爱国丰产运动,粮食产量得到提高。1951年杨柳青镇的粮食产量较1950年增加10%,亩产量超过40公斤,全镇四万余亩土地,共增产折小米42.5万公斤,农业税比 1950年增收29%。

  为实现农业的发展,西青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大胆突破原有耕作模式,并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杨柳青镇制定了《关于新老稻田区土地调整工作计划》,将整个稻田种植区的1.5 万亩土地改为机耕。五区也加大了投入,购买引进农业机械。到1951年7月底,五区共有水车335台,2处扬水站配备500马力机器10台,耕地也用上了拖拉机。1952年,西青地区农业基础建设取得突破,开挖了丰产河,园田面积得到扩大。

  为巩固农业发展的成果,西青地区广大农民与各种自然灾害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从1949年到1951年,他们连续与洪灾进行抗争,开展生产自救运动,战胜了自然灾害,发展了生产。此后,西青地区又连续出现了棉蚜、蝗虫、红蜘蛛等虫害。对这些虫害,除发动群众进行大规模的捕杀外,西青地区还组织农民积极向农业科技人员学习,并交流各村防治病虫害的具体做法,使虫害得到了及时遏制。1950年5月,麦田黄疸病在六区蔓延,40%的麦田染病。六区紧急发动干部群众进行除治,通过农药喷涂、病秧除埋,仅用八天时间就除治黄疸麦秧三千二百余亩,有效遏制了麦田黄疸病的传播。

  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西青地区还通过开展“四查五比”15劳动竞赛、开展“红旗运动”、评选劳动模范等方法激发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西青地区涌现出增产模范马志云、挖井抗旱播种女模范孙友珍等一批带动群众发展生产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农业生产得到恢复,特别是通过土改广大贫苦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的情况下,生产资料缺少、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开始突显。而此时西青地区还有大批荒地尚未开发,进一步发展农业靠一家一户式的生产模式难以胜任。在此前生产自救中农民自愿成立互助组并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更多的农民有了互助合作的要求,农业互助组大量增加。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提倡“组织起来”,并指出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业互助运动在当时的最高形式。通过积极引导,典型示范,在成功经验的带动下,互助合作运动在西青境内开始兴起。五区的赵庄子村16刚刚解放时,由于劳动力较少,村民生活十分困难。1951年底,村干部和党员带领村民自愿组织起来,打破地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集体经营所有土地,办起西青地区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解决了无劳力的五保户17和无牲畜的困难户的生产生活问题。同时,农业合作社实行社内土地投资,定额分红,增产部分按劳分配等制度,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广泛建立,这种新的农业互助形式大大促进了西青地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经过西青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特别是在农业合作运动的推动下,到1953年西青地区的农业得到很好的恢复和发展。1953年,除大田玉米、高粱等作物因沥水成灾而歉收外,白菜、水稻、小麦及其他夏收作物均获丰收。白菜最高亩产达8900公斤,小麦最高单产达到250公斤,突破了历史记录,水稻亩产最高达497.6公斤,实现了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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