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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西青区被认定为全国2018年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区)之一,获得奖励资金2000万元。 一直以来,西青区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区、国家文明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拆违治乱保平安美化环境促发展”三年专项行动,围绕村庄、镇域、庭院、田园四个层面,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去年9月4日在全市率先打响了农村全域清洁化战役的第一枪,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臭”环境突出问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广大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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