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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好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11月3日夜间,西青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赛达大道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棕色轿车时走时停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并示意其接受检测,发现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 事实面前,车辆驾驶人张某交代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张某称,自己与朋友聚餐时没忍住喝了酒,感觉离家比较近,便心存侥幸自己开车上路,没想到没走出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经工作,民警依法对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O.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NO.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NO.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NO.4 易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承担法律成本 西青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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