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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西青法院:创业不易还钱难 灵活执法暖企商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7-12
内容提要: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青法院瞄准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民忧、顺民意,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青法院瞄准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民忧、顺民意,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还有什么比,“创业没挣到钱,还欠了一大笔厂房租金”更加糟心么?虽然近况不顺,但欠钱不还肯定不行,看执行法官,如何巧妙化解这场租金纠纷。

  案件情况

  依据西青法院已生效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天津某公司向西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新材料公司给付拖欠的厂房租金83万余元以及违约金8万元。被执行人表示短期内无法偿付租金及违约金。因为其生产设备尚未正式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企业资金周转极度困难。

  执行情况

  执行法官饶炎锰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运营情况,经过详实的调研评估,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活封”生产设备的执行措施。并促成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向申请人分期给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什么是“活封”措施?

  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占有使用该生产设备,但不允许其进行买卖、转移占有、设立权利负担等处分行为,给予被执行人继续生产经营的机会。

  为什么不采取常规查封措施呢?

  经实地调查了解后,被执行人有意愿偿还租金及违约金,但企业确实尚未盈利。其次,被执行人投产在即。因其所属特殊行业,自行研发的生产设备已组装完成,等待验收完成后,即可投入生产盈利。最后,如果查封了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不仅中断其生产经营,使其面临倒闭风险,而且后续其履行给付义务的可能更加渺茫。

  被执行人后来还钱了么?

  截至2021年6月,被执行人已按期给付完毕95%的执行款项。

  此案中,执行法官饶炎锰没有机械执法“一封了之”,而是采取了“活封”措施,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该被执行人的经营困境,给予企业继续生存发展的机会,取得暖企安商的良好效果。

  该起案件的圆满执行,不仅体现了执行法官“以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司法理念,以及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更重要的是,让社会大众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暖心温度。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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