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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守护万家平安—记西青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7-12
内容提要:日前,西青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西青区检察院干警崔砚云荣获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日前,西青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西青区检察院干警崔砚云荣获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青区检察院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犯罪势力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幸福安康。

  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西青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严格把控案件质量,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办案流程,细致审核证据材料,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方向,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确保案件质量,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司法权威,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助推辖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全体干警守法治信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辛勤耕耘、夯基筑垒,用无私奉献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在协助单新源检察长办理王某等14人涉黑犯罪团伙案件中,办案组建立了提前介入、强化监督及延伸职能“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始终秉持严格把控案件证据原则,审慎办理案件。依法打财断血,要求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涉案人员及相关人员银行账户、动产和不动产,对涉案支付宝等记录作全面审计核查,同时注重深挖背后的保护伞,鼓励举报线索与教育引导双管齐下。该案涉案人员均被定罪量以实刑,退赔被害人损失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了辖区内黑恶势力团伙,匡扶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崔砚云,33岁,中共党员,南开大学法律硕士。进入西青区检察院工作十年来,她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诠释着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信念。先后获得“天津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好人”、“最美女检察官”、“西青区‘担当作为、创新竟进’先进个人”、“西青好青年”等荣誉称号。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参加工作以来,崔砚云忠诚履职,精研业务,个人承办案件1000余件,办案数量居部门前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崔砚云先后作为市委政法委督办的本院两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主力办案人。在办理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她认真审查案卷,深挖线索,核实各个嫌疑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背后的经济往来,审阅卷宗八十余册,形成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最终以刘某某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涉案的46人提起公诉。通过四次召开庭前会议,全面出示证据、释法说理,46名被告人全部认罪伏法,庭审时间仅用三个半小时,展示了天津检察机关的高水准和良好风貌,有力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面对荣誉,她总说:“我所做的正是每一名检察官正在做的,我将与所有检察人一同,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让公平正义的大旗高高飘扬。”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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