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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水务局获水利部表彰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1-06-07
内容提要:近日,水利部网站发布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公示。

  近日,水利部网站发布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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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青区水务局主要承担全区水务发展规划制定、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源调度、水资源管理、综合防灾减灾、水土保持、节约用水、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认真细化量化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开好头。西青区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西青区第一时间将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主任由副区长兼任,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河(湖)长制日常工作。2017年3月,由区水务局牵头成立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筹备小组,紧紧围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结合《天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开展西青区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8月7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为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指导。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解决河湖重点突出问题。近几年,区水务局牵头先后开展了“河湖水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清河(湖)行动”“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这些专项行动,纳入住建部平台的3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成功销号,纳入市黑臭水体清单的6条农村沟渠也已完成治理,完成率达100%,处于全市前列。列入市“清四乱”一、二批次名录的198个河湖“四乱”问题完成销号,在完成一、二批次“清四乱”任务基础上,区水务局主动谋划部署,开展三批次河湖“四乱”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台账中284处问题已全部完成。从而有力推进了全区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严格监管力度,狠抓河湖日常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日常监管,区水务局坚持全天候对河道进行巡查督查,重点查处私自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及涉河其他违章违法等行为。同时与街镇专业河道养护保洁队伍密切配合,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的垃圾、水面漂浮物,扎实推进水环境保护,水生态持续向好。自2019年开始,由区水务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区一二级河道沿河泵站、街镇河流出入境断面、水闸及部分干渠共计148个断面和178个口门逐月进行监督性检测,将检测结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倒逼各街镇加大截污治污力度,全区水环境质量同比明显改善。

  注重标本兼治,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区水务局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河湖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以清淤疏浚、截污处理、源头治理为抓手,全面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要工作,努力让水活起来、靓起来、连起来,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良好生态环境。2017年至今,实施了20条河道(段)的综合治理及两座泵站的建设工程,总投资5.97亿元,对长期困扰我区的程村排水河、老丰产河、卫津河、南运河等河道进行综合改造提升,改善了河道水质,提升了周边水生态环境。为解决沿线养殖尾水对河道的污染,区水务局创新思路,投资3.05亿元实施独流减河、大沽排水河沿岸生态修复工程,有效改善独流减河、大沽排水河以及周边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实现周边水域常态化综合治理,促进整个区域形成绿色生态的经济发展模式。如今,西青区主要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在全市河(湖)长制实施年度考核以来成绩优异,2017年位居全市第1、2018年排名第4、2019年涉农区排名第3,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治水、管水、爱水的良好氛围。区水务局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当好河(湖)长制“宣传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解读以及宣传报道,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新华社、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等媒体先后多次走进西青区进行宣传报道,与区河(湖)长办、水务局、河(湖)长面对面交流,挖掘创新做法,形成良好社会反响。

原标题:水利部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西青区水务局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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