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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文明单位守护“少年的你”——西青法院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6-03
内容提要:近年来,作为文明单位,西青法院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审判、教育矫正、有效预防”,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近年来,作为文明单位,西青法院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审判、教育矫正、有效预防”,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坚持依法审判 让法治阳光点亮失足青少年的心灯

  坚持“宽严相济”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严格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把握好处罚尺度,做到罚当其罪,兼顾教育其人;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罪犯,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多适用缓刑,有利于他们积极改过自新,也避免了判处实刑后服刑时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

  注重“寓教于审”

  同时,西青法院特别重视法庭教育阶段,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庭审中,审判人员语气和缓、细致耐心,营造了较宽松的法庭气氛,并运用庭前准备的背景材料结合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从感化点入手,分析罪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把法庭作“课堂”,使未成年被告人切实受到法制教育。

  巩固“判后教育”

  为进一步巩固“寓教于审”的成果,西青法院重点关注前途教育,并加强缓刑回访工作,既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判处缓刑后的盲目乐观与判处实行后的消极悲观两种情况;又能在未成年罪犯被宣告缓刑后,对其约法三章,要求其定时汇报思想,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最大程度上避免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推进阳光司法 让法治阳光照亮未来

  开展“法治校园行”活动

  建立“法治校园行”长效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干警前往杨柳青第一小学与杨柳青东咀小学开展普法讲座,以真实案例教育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邀请杨柳青东咀小学师生走进法院,通过观摩庭审、参观法治长廊、院史室等方式,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利用“线上”资源丰富宣传

  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图文和短视频的形式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让青少年能够在生活中,通过手机屏幕,随时随地了解法律小常识。

  今后,西青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加强与妇联、学校、社区等的合作共建,形成有效保护未成人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法治环境。

(文明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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