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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终见官 生动普法课——区长出庭应诉纪实
来源:天津日报▪聚焦西青 作者:蔡莹莹 李锌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0-12-25
内容提要:“区长以身作则,各单位积极响应”,这是西青区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中呈现的新气象。“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要害怕出庭坐被告席,更不要有‘面子思想’,要多听听老百姓的心里话,这是直接和老百姓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也是发现和改正我们工作不足的重要途径!”作为西青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白凤祥说。

  “原告你好,我是西青区区长白凤祥,今天作为西青区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参与本次庭审”。令原告代理人倍感意外的是,代表被告出庭应诉并与其庭审前亲切握手的人,竟是区长白凤祥。

  这一幕发生在2020年12月17日下午,西青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西青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正式开庭审理原告某煤炭贸易公司诉被告西青区人民政府、精武镇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一案。

  2020年上半年,精武镇人民政府经调查核实,认定原告所建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城乡规划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并于5月11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原告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原告对此不服,向西青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人民政府经审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精武镇人民政府所作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原告继而以区人民政府、精武镇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向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涉案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展开辩论,对于原告提出的问题和质疑,区人民政府、精武镇人民政府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

  白凤祥全程参与庭审活动,认真倾听原告方各项诉求。他在最后陈述中说,西青区人民政府治理违法建设的决心是坚定的,治理效果是显著的,西青区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同样坚定,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并强调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合法经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庭审结束后,白凤祥与原告代理人进行了交流,并表示区人民政府将积极推动协商沟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区长以身作则,各单位积极响应”,这是西青区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中呈现的新气象。“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要害怕出庭坐被告席,更不要有‘面子思想’,要多听听老百姓的心里话,这是直接和老百姓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也是发现和改正我们工作不足的重要途径!”作为西青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白凤祥说。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但可以破解各地长期存在的“告官不见官”难题,更是“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有利于督促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2020年7月,在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具有鲜明西青特色的《西青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一些法官称其为“最严厉”的出庭应诉规范。该办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参与人民法院组织的各种庭审活动,确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区领导书面“请假”。制度施行以来成效显著,西青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较上半年有了大幅提升,在各区中排名前列。“告官不见官”问题不再困扰当事人,与行政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摆事实、论公道成为常态。

  2020年,西青区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也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长带头出庭应诉,就是区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堂生动普法课。区长出庭,不是走过场,而是聚焦争议焦点,力促矛盾化解,做到“真发声、发真声”。正如庭审结束后白凤祥所说,西青区政府将不断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精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注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让执法工作体现政府的温度,以赢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建设一个具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和谐西青。

原标题:告官终见官 生动普法课——区长出庭应诉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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