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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灯,及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各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文明劝导。 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我区杨柳青镇部分路口,看到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大部分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有秩序地行走,但是总有一些行人、非机动车,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无视道路交通标志,在车流中,快速穿行。不仅如此,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行车过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违规变道等等违规驾驶情况也偶有发生。 在柳口路和宝华街交口,记者看到,这里没有红绿灯,只有一条人行横道,在这条路口行人想要穿行马路,需要掐准时机,看准车距,快速反应。 执勤交警王铭博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仅对于机动车礼让、避让行人有了具体规定,在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文明出行方面也制定了具体规则,需要广大群众仔细了解。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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