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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开发利用云水资源,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防灾减灾作用,服务西青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区政府同意,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影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4月15日—10月15日,实施37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年开展流动火箭炮、燃气炮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区域:在我区辛口镇当城炮站、第六埠炮站、水高庄炮站、杨柳青镇大柳滩炮站,有效范围为以作业站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作业方式:利用37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向空中发射含有催化剂的弹药,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目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可能出现弹药残骸掉落。 四、注意事项:如果发现故障弹或弹药残骸,严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应立即联系区人影办或派出所报备处理。 联系电话:110报警,或022-27393714(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0号620室。 特此公告 西青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 西青融媒记者:夏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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