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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拟将包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口腔诊所、药店、医务室等在内的 19家医疗机构和医药机构 纳入医保 共涉及 河北区、和平区、河东区、南开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武清区 宝坻区、蓟州区、滨海新区 等11个区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门口等 以后看病买药更方便了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7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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