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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 休完产假还能再享受 当年度年休假吗? 解答: 产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前后可享受的休假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和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年休假。 2、咨询 职业年金如何缴费? 解答: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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