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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创建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11-04
内容提要: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部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要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各单位把文明单位创建和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机关文明创建和行业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各行业领域延伸、向纵深方向拓展。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部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要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各单位把文明单位创建和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机关文明创建和行业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各行业领域延伸、向纵深方向拓展。要拓展工作领域,推动文明创建向窗口单位、非公组织深化拓展,以点带面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深入推进。要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要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暗访督查,督促推动文明单位保持创建质量,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01、什么是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02、为什么要争创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是一个全方位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全体职工都是创建文明单位的裁判员、参与者、受益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建设高效、廉洁、务实、文明、和谐的文明单位。

  03、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04、创建文明单位我们应该怎么做?

  (一)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主动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出行习惯,努力做到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我们要承诺做到:文明办公、礼貌用语、举止文明;

  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摆乱放,不损坏公物;

  管住自己的口,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办公室吸烟;

  管住自己的脚,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践踏草坪。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劝导自己的家人、朋友、邻里和身边人告别生活陋习,争做文明西青人。

  全国文明单位:西青区检察院

  营造公平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从“娃娃”抓起。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他们的心田中种下法治的种子,才能让未来的社会发展成为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和谐社会。日前,全国文明单位——西青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中北镇星光路小学,为孩子们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主题宣讲。

  检察官叔叔通过播放一段《机器猫》动画片中的校园欺凌片段,清晰生动地向孩子们讲解了校园生活中的哪些行为属于欺凌。随后,告诉大家我们的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应对校园欺凌,教育孩子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检察官叔叔告诉孩子们,遇到欺凌不要怕,学会妙招保护自己。在被欺凌时,不要轻易向施暴者低头,要告诉他们这样做是违法违纪的,会受到学校的处理,必要时大声呼喊求救。受到伤害后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不要纵容他们这种行为。

  检察官叔叔为孩子们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法律,通过学习,孩子们感受到国家给自己的强烈安全感。

  充满童趣的彩页细致地阐述了诸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细节,孩子们津津有味地阅读着,了解到了更多法律知识。

  这样一场宣讲活动,不仅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提高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为孩子们的未来护航。

(文明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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