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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致西青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1-09-01
内容提要:亲爱的居民朋友们:文明城区既是城区品质的反映,也是居民综合素质的体现。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的重要要求。在此,西青区文明办、公安西青分局提醒广大居民和驾驶员朋友们,请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文明城区既是城区品质的反映,也是居民综合素质的体现。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的重要要求。在此,西青区文明办、公安西青分局提醒广大居民和驾驶员朋友们,请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一、文明驾驶机动车

  (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车窗抛物、不违规掉头;

  (二)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不抽烟;

  (三)行经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

  (四)按规定车道有序行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加塞,不逆向行驶;

  (五)车辆停放要有序,按照箭头指定方向规范停于停车泊位内。

  二、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

  (一)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

  (三)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四)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五)非机动车横过斑马线须下车推行;

  (六)按照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向骑行,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行;

  (七)车辆要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不占用车行道、机动车停车位。

  三、文明行路

  (一)走路请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行走时不随意乱丢垃圾杂物;

  (二)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乱穿马路,不跨越翻越隔离护栏;

  (三)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近期,公安机关将在全区范围内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并依法进行处罚。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养成“人人文明交通 交通人人文明”的良好习惯,为维护西青良好交通秩序,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做出积极贡献!

  西青区文明办

  公安西青分局

  2021年8月

原标题: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致西青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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