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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西青分局严打涉危涉爆 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4-29
内容提要:为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公安西青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强化街面巡逻防控,重拳整治涉危涉爆安全隐患,近日,分局查获多起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案件,及时消除了辖区公共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为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公安西青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持续强化街面巡逻防控,重拳整治涉危涉爆安全隐患,近日,分局查获多起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案件,及时消除了辖区公共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月1日15时许,特警支队二大队联合杨柳青镇西派出所,在杨柳青镇胡羊庄村附近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李某某(男,63岁,西青区人)抓获,当场查获汽油128千克。经民警工作,现该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月16日凌晨,特警支队三大队联合大寺派出所,在大寺镇某小区附近,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朱某某(男,60岁,黑龙江省人)抓获,当场查获汽油约47千克。经民警工作,现该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月20日,辛口派出所在辛口镇水高庄村,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黄某某(男,65岁,西青区人)抓获,当场查获汽油505千克及加油设备一台。经民警工作,现该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在没有任何安全设备或措施的条件下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私卖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极易因处理不当引发燃烧、爆炸等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扰乱治安秩序,警方对此类违法犯罪一经发现必将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非法销售的散装汽油来源不明,质量得不到保障,非法运输汽油的车辆犹如一颗移动的“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广大群众应自觉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平安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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