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西青区区长白凤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一百三十次常务会议,副区长高艳、涂强、张海英,区人民武装部部长魏晓勇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强、区政协副主席高向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西青区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送审稿)》;听取了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下更大气力优化西青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坚决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设为载体,协调推进各项指标建设水平,提高“政企会客厅”企业个性服务效能,加快“亲清西青”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坚定不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特别是作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卫生区,西青区更要提高标准,下大力度,狠抓落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件事办好。要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治工作,不仅要对农村村容村貌、厕所革命、污水处理等基础建设进行整治,更要抓好像老村台、城乡结合区、围墙内、破旧市场等地区卫生死角的整治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强化管理与监督。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边整治边反弹。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相关部门牵头,各街镇、开发区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统一标准和制度,不能“一包了之”,要拿出绣花精神,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推动形成精细化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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