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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陋习治理有“法”了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曹静 日期:2020-09-11
内容提要: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二)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
【西青宣传】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陋习治理有“法”了

 

【西青宣传】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陋习治理有“法”了

 

  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二)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

 

  殡葬陋习也要从“源头”治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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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奠逝者,“走心”比形式更重要。我市已积极开展鲜花祭祀、网上祭祀、植树祭祀等,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等更加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而平时常回家看看,多照料亲人,多关心老人;老人逝去后,从简办丧、文明祭奠,才能真正让逝者欣慰、生者无憾。

原标题: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陋习治理有“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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