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公安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路面治理酒驾违法行为时,查获一名酒驾男子。谁知,该男子却向民警解释因和女友在车内发生争吵,所以停车喝酒浇愁。交警立即调取了附近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最终识别该男子谎言。
7月15日20时30分,公安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青开发区大队民警在津港公路与宏源道交口开展治理酒驾违法时,一辆小客车由北向南驶来。当看到前方有执勤交警查酒时,小客车靠边停在距离路口200米处,发现情况不对的民警立即上前检查。
在驾驶员侧车窗打开的一瞬间,民警就闻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经查,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8毫克,涉嫌饮酒驾车违法。但当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该男子却表示因与同在车内的女友发生争吵,于是特意停下车,然后在继续争吵过程中喝了酒,而酒瓶子则因吵架时情绪激动,扔到了车窗外边不知去向。
面对男子的百般抵赖,民警决定将其与乘车人带回大队详细进行询问。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及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进一步了解情况。经过民警耐心教育劝说,男子的女友承认了男子酒驾的违法事实。
在视频和女友证词的强大证据下,该男子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酒驾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一次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西青警方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酒驾醉驾,做好自我约束,相互提醒告诫,确保出行安全。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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