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决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露天焚烧落叶、秸秆、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农作物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促进农民增收、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绿色循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大家可采取以下5种利用方式:一是实施还田。农作物秸秆还田是补充土壤养分的有效方法,秸秆还田后,平均每亩增产幅度在10%以上。二是作为饲料。经过物理法和化学法处理的秸秆,可作为饲料、花草、蔬菜的肥料使用。三是能源利用。生物质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能源,可以用来加工压块燃料、制取煤气。四是加工原料。秸秆是高效、长远的轻工、纺织和建材原料,既可以部分代替砖、木等材料,还可有效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五是基质基料。使用农作物秸秆作为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其它栽培基质、养畜垫料等。
请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政府号召,不焚烧秸秆,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共同助力我市生态环境改善,共创美好家园!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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