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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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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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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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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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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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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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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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大数据、网络、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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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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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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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东部地区发挥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实现整体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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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区域内支柱产业质量升级,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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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东北地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和质量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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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法,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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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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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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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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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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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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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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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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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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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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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等,建设跨区域计量技术转移平台和标准信息平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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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举办中国质量大会,积极参加和承办国际性质量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