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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行动在西青】首违不罚 让柔性执法更有温度!
来源:西青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佟阳 日期:2023-02-27
内容提要:西青区水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水领域违法违规多为初犯,且并无违法违规主观意识,只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知悉、不熟悉,才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西青区推行“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者通过进行批评教育、宣传训诫等形式,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让行政执法有“力度”的同时也有“温度”。

  西青区水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水领域违法违规多为初犯,且并无违法违规主观意识,只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知悉、不熟悉,才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西青区推行“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者通过进行批评教育、宣传训诫等形式,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让行政执法有“力度”的同时也有“温度”。

  主要做法

  在河道管理方面,对违规摆摊设点的经营者、对临时占压河道等行为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主动撤离河道管理范围。同时开展常态化河道巡查,防止行政相对人抱有侥幸心理、“游击”行为出现。

  在二次供水领域方面,对擅自更改二供设备、设备间防污染措施不规范、应急预案不健全等问题,向行政相对人现场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精准普法;指导管理单位熟悉掌握《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明晰管理义务、认领法律责任,责令其及时改正,切实提升执法质效。

  在排水管理方面,对企业不按要求排放污水、雨污混排等违法行为,对照法律法规,依据行政相对人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准确把握“首违不罚”适用范围,严格规范处罚自由行政裁量权,严格适用执法程序,体现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执法理念。

  下一步,西青区水务部门将牢固树立“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理念,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模式;坚持普法走在执法前面,开展“水法进企业 服务零距离”活动;完善上门走访机制,变“执法者”为“服务者”,帮助指导企业熟悉掌握涉水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知法、懂法、守法,营造和谐稳定的水事秩序,为西青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手记

  “首违不罚”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机会,督促企业个人自觉守法,针对以往相对单一的处罚处理方式做了有力补充,为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绿色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西青融媒记者: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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