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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拟新增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为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 此外 一批药店、口腔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将纳入医保 关于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及《市医保中心关于确定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2〕4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评估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益康顺药店有限公司等11家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益康顺药店有限公司等11家零售药店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 关于蓟州区侯家营镇东王唐村卫生室等3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蓟州区侯家营镇东王唐村卫生室等3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评估合格,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特此公告。 ![]() 关于天津蓟州区任赛坤诊所等4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天津蓟州区任赛坤诊所有限公司等4家医疗机构经评估合格,完成了医药采购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已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 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7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 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3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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