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坠冰事件频发,2022年12月23日,北京密云1名老人半个身子被冻在冰下溺亡;2023年1月2日,北京通州2名男子掉入冰窟窿溺亡;2023年1月2日0时33分,北京通州北运河2人掉入冰窟窿溺亡;春节前,我区杨柳青镇、李七庄街也相继发生两起冰上活动坠水溺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给全区的安全稳定添了乱、抹了黑。立春过后,气温回升,冰面逐渐开化,极易发生坠冰溺水事故,为深刻吸取冰上活动坠水溺亡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区领导指示,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抓好各类工程冰上作业安全监管。
各街镇、经开集团、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水务局要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务水利专业建设工程冰上作业底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监管。特别要对未经许可,在冰面建设、涉河建设项目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有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切实加强经营性冰上娱乐项目安全监管。
各街镇、经开集团、区文旅局要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开展的经营性冰上娱乐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游玩、垂钓等经营性冰上活动造成坠水溺亡事故。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经营性冰上娱乐项目一律关停。
三、切实加强“滑野冰”“野冰野钓”“野冰行走”等危险行为安全管理。
各街镇、经开集团、区水务局、区公安西青分局、区城管委等单位要从大安全角度出发,落实好相关责任。对市民私自进入河道、坑塘等冰面溜冰、垂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加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在河道、湖面周边设置安全警戒和警告标识,提醒告诫广大市民远离野冰;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众远离野冰,切勿“滑野冰”、不贸然在湖面或河面通行,尤其在流动河道上结冰的冰面上游玩、行走、垂钓等;相关单位要对发现的市民私自冰上活动要进行有效劝阻;区水务局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相关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冰上活动人员伤亡。
西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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