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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 | 今起申请!天津今年第一批积分落户开始!
来源:西青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佟阳 日期:2023-01-28
内容提要:扩散 | 今起申请!天津今年第一批积分落户开始!

  近日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

  发布通知

  今天(1月28日)起

  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开始申报

  4月30日停止申报

图片

  01

  办理时间

  1月28日开始,4月30日停止申报

  02

  办理流程

  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如2022年上半年已经完成单位注册,无需再次注册。)

  2023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6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03

  办理网址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需要注意的是

  天津2023度第一期居住证

  积分申报受理工作

  将实施积分新规定

  ■ 启用新版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中“居住”指标规定。新规定对申请人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的,根据住房所在不同行政区域每满1年积10—15分,对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加15—30分。对租房居住(租赁居住)的,仍继续保留每年积6分。在申报指导分值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单项积分分值,让更多申请人能够早日成为新天津人。

  《关于2023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开办

  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全文如下

  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8日开始申报,4月30日停止申报。本期居住证积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执行。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如2022年上半年已经完成单位注册,无需再次注册。)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发放准迁证。

  二、2023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6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

  三、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四、居住证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

  证书加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职业(工种)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且与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一致。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提交的证书发证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咨询电话:12345

  市人社局:12333    24538071

  市公安局:24538075

  市教委:24538087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4538088    28468119

  市公积金中心:24538604

  市民政局:24538079

  市医保局:83572211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66898160

  滨海新区公安局:66897743

  滨海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6689792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66896804

  滨海新区公积金中心:66897775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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