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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9号通告,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对本市乘坐公交核酸查验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11月24日,乘坐公交车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11月25日,乘坐公交车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11月26日起,乘坐公交车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能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能乘车。 乘车时请您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乘车时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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