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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以来,境外输入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个省份,德尔塔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体内复制快、转阴时间长,当前人员外出流动多,机场、港口、码头等主要出行中转场所人员大量聚集,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同时,受长期持续的疫情影响,公众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减退,存在接种疫苗后就不用再戴口罩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落实防疫措施和个人防护方面出现漏洞。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防护意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国家卫健委对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防护要求。 一、 室外场所也需要戴口罩吗? 对普通公众来说,除了在密闭场所需要戴口罩外,当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需要佩戴口罩。以下是6种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01 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02 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03 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04 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05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06 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二、 公众家中日常备用口罩需升级?口罩该如何选择和佩戴?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 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 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 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 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 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 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当家人出现了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佩戴更高级别的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 三、 乘务员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应佩戴哪种口罩? 新版戴口罩指引中,重点职业人群主要涉及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三类人群。 1 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 特别强调境外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相关的海关工作人员和保洁员、搬运员、司机等岗位强化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防范经物、经环境、经人的传播风险。 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除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重点防护以外,接触潜在污染物的人员,比如保洁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比如保安、导医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3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比如乘务员、警察、快递员等,以前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这次修订进行了提级强化,要求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四、 对建筑工地等场所有哪些防控要求? 建筑工地的主要风险是人员流动性大,易聚集,架子工、钢筋工等户外作业工种人员防护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提出5点防控要求: 01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02 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03 加强来访人员管理,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 04 优化施工工艺和工序衔接,降低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05 加强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个体防护。 五、 商场、游泳、健身等生活服务类场所,防控措施有哪些新变化? 1 增加了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2 细化了管理措施,提出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服务引导等人性化管理措施; 3 提升工作人员防护等级,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注 *颗粒物防护口罩,是指符合《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19)标准中“随弃式面罩”规定且无呼气阀的产品。有特殊类型要求的,把类型和过滤等级标注在括弧里,例如“颗粒物防护口罩(KN95)”,如果不标注,就是指所有随弃式面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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