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西青区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打造致敬英雄、崇尚奋进的浓厚社会氛围,西青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身边的榜样”先进典型主题宣传,选取各行各业优秀人物,展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典型学习、向榜样致敬,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崇高事业,做新时代长征路上的不懈奋斗者。
近期,区委宣传部联合区委组织部策划推出“党旗飘扬”专题!今天为您推出李月辉同志的感人事迹。
李月辉,现任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0年7月自南开大学毕业后,在西青法院参加工作,根据组织安排,常年扎根基层法庭。作为年轻法官,他虚心求教、认真实践、勤奋刻苦,在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公务员业绩年度考核连续多年考评为优秀,多次荣获西青法院“办案能手”及“先进个人”“五好党员”等荣誉,并荣立区级三等功两次,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嘉奖一次,2017、2018年连续两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9年分别荣获西青区第一届“担当作为、创新竞进”先进个人、天津法院家事审判先进个人称号,并于当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2020年入选天津好人榜、西青好人榜,其承办的案件庭审荣获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庭审三等奖。
2017-2020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794件,年结案数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本院同类案件结案中排在首位,且无一错案,无一缠访缠诉案件,多次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和锦旗。
国之大者心心念,政治责任勇担当。李月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院审判工作大局,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干净担当,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2019年,其承办的某个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属于群体性案件,特别是原告是人员众多的村民,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愿望极其迫切,一旦处理不好,其集体闹事、上访的可能性很大,甚至会引发村民围攻村委会的恶性事件,给该村和谐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为避免激发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李月辉认真查阅卷宗,反复研究法律规定,调整办案思路,没有急于开庭裁判,而是先后1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及政策内容,耐心疏导和缓解他们的怨气和不满,消除他们的疑虑及困惑,多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和解,妥善解决纠纷,不仅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利益“守护者”。作为审判权的执行者,他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其审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案件9名原告均为来津外来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长达一年多,其到处讨薪无果,在几近绝望时,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月辉看到这个案子时,想到案件标的虽然不大,确是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而且临近春节年关,他们巴望着能拿到钱回家过年,“群众利益无小事”,他通过多方途径调查,了解到工程的发包方及总包方已将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是包工头没有及时将钱发放到位,而包工头是外省人员,早已回老家。在进一步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他连续三天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与包工头进行电话联系,每次电话一打就是一个小时,反复给包工头讲解法律规定、释明权利义务、讲清利害关系、沟通调解方案,极力说服其到法庭解决纠纷,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包工头如期出庭,庭审中,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按期给付了工资,原告也都顺利回家过年。该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10天的时间,充分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从细微处体现了有温度的司法关怀。
有境界自成高格,甘当普法“急先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立足审判的同时,他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多次参加主题普法宣讲活动,多次深入锦绣社区、西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社区校园、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讲座,并录制了《话说民法典》系列微视频,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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