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巩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效果、普及家庭监护及教育知识,提高社会对亲职教育的认识,充分体现司法温情,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日前,西青区检察院启动“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对四名涉罪未成年人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一堂特殊的家长课堂。团区委青少年事务社工、法律援助律师等参加此活动。
去年,本院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后,承办检察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决定对四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九个月考察帮教期。通过征求被害人意见,并结合他们在考察期内的现实表现,最终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布仪式上,检察官宣布了纪律,明确了在场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核实了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随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详细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结合犯罪行为及犯罪原因,被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区委青少年事务社工以及检察官从不同角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并对其今后的人生道路提出指引和期望。最后,检察官再次强调了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和相关保密义务,严格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制度。
随后,检察官开展主题为“以爱育爱,做专业监护人”的家长课堂,就未检工作职能作了简要介绍,以典型案例唤起家长的心理共鸣,分析未成年涉案原因,并提出教育未成年人的正确做法,以帮助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建立良好沟通关系,并播放了本院自制的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100秒·法治教育微课堂”。与会家长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围绕办案、服务群众、关爱未成人成长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感谢,纷纷表示要落实帮教职责,优化监管方式,以“陪伴交流取代暴力拳头”,以身作则,做孩子的合格引航人。
下一步,西青区检察院将全面落实“社会+检察+家庭”三位一体帮教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监管,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道路,在法治宣传多元化、亲职教育常态化上下功夫,力争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性强、社会效果佳、品牌效应凸显的新局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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