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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小问题”避免“大错误”|群防群控避坑指南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2-05-23
内容提要:发现“小问题”避免“大错误”|群防群控避坑指南

  近日,郑州大学音乐学院一女生在学校封闭管理期间私自外出并与男友约会,感染新冠被公安局立案一事引发大众关注。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一些“小问题”往往会引发“大错误”。比如,平时出入公共场所时不戴口罩、不主动扫码、不测体温,拒绝做核酸检测等,一旦涉及疫情,轻则被拘留、罚款,重则可能会被判处刑罚,遭受牢狱之苦。下面,小编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进行了梳理,请各位朋友认真阅读,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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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门不戴口罩,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普通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餐厅、超市、酒店、商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需佩戴口罩,拒不配合的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

  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二、出入餐厅、超市、酒店、商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健康码核查、体温监测,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三、为恶作剧、商业运作等目的,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等公众场合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公众场合传播或者帮助散布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有什么后果?

  答:可能罚款、拘留,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第(六)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素材提供:西青疫情防控指挥部群防群控组 李佳斌)

原标题:发现“小问题”避免“大错误”|群防群控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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