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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局闲置房屋出租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屋出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综合考虑所处地段、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经专家进行租金评估,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报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对我局西青区大寺镇龙泉道18号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屋位置 西青区大寺镇龙泉道18号。 二、房屋建筑面积 1500平方米。 三、房屋租金 不低于60万元/年。 四、出租方式 公开招租。 五、承租方要求 1.承租方租赁房屋应从事就业创业等人社公共服务(具体以招租人审核确认为准)。 2.承租方应具备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的法定主体资格,且无违法或不诚信等不良记录(具体以招租人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请各意向承租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xqqrlsbj@tj.jov.cn,逾期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提出承租意向,不列入招租人考察评议的意向承租人之内。截止日期后,我局将综合考虑意向承租人所报的租金价格、支付形式、经营规模、资质情况等确定承租方。 (1)《承租意向书》: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经营规模、资质情况、年租金价格和支付方式(不得低于60万元/年)、拟租赁期限及用途。 (2)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5号楼) 七、联系人 闫朝辉 022-27395907 韩晓娟 022-27911193 (西青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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