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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河(湖)长办的指导和支持下,西青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总河湖长1号令,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持续做好治河理水文章,全年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广泛接受群众评判监督,现将全年河湖长制工作报告如下: 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河湖长履职,河湖长治水管水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高位推动各项工作。西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区总河湖长、区委书记李清出席参加2021年河湖长制第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面分析研判水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调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为解决河湖水环境突出问题,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开展总河湖长向群众汇报会,现场协调解决富力津门湖水环境问题,会商研究强化水循环方案。二是压紧压实河湖长职责。开展区级河湖长定期通报调度河湖长制工作,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调度会5次,通报近期各街镇存在河湖突出问题,协调区相关部门解决,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40余个,贯通河湖长制责任链条。开展全区河湖长制履职尽责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摸排镇村河湖长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走访10个街镇,召开座谈会9次,查阅资料300余份,电话查访各级河湖长70人次,暗访发现问题24个,查摆出6方面问题,并结合全区实际,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三是不断提高河湖长工作能力。开展12次“河长集中行动日”活动,各级河湖长主动巡河,发现解决问题75个。完善巡河台账,确保河湖长巡河常态化标准化,全年三级河湖长共计巡河27108人次,发现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200余个,整改率100%,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结合农村换届选举,专项整治,组织镇村级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700余人。 (二)完善制度体系,河湖长制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实施综合整治和管理保护长效工作,编制全区“一河(湖)一策”方案,坚持因河制宜,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可达目标,制订具体任务,落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河湖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全区河湖健康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体系。修订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办法,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工作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大通报和追责力度,全年共约谈问责各级河湖长15人次。坚持每月对各街镇进行考核,持续对各街镇开展“四不两直”暗察暗访,形成暗查暗访通报进行印发,全年累计通报解决问题63个,扭转河湖监管宽松软局面。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解决各级社会监督员举报问题,处理12345、河长邮箱、公众号等平台涉水问题77个。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党校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营造全社会监督水环境、保护水环境浓厚氛围。四是推动“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机制。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职能、两法衔接等手段,开展专项行动,合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全年制发有关检察建议6件,督促清理河道垃圾、地笼、渔网等20余处,推动解决历史遗留乱建问题4处,有力推进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密切协作,以司法手段服务保障河湖生态环境。 (三)突出专项整治,全区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突出抓好河湖“四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对已治理完成“清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清四乱”治理成效。同时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清理新增“四乱”问题8个。二是突出抓好黑臭水体治理。在完成治理的基础上,完成6条黑臭水体效果评估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加强养护,建立健全长效养护机制,杜绝黑臭水体反弹。三是突出抓好河湖水环境。为巩固“2021春季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9月份,开展西青区百日清河行动,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坑塘、沟渠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清理整治水面漂浮垃圾2877.2m2、捕鱼网具48处、堤岸垃圾613.1m3。四是突出抓好行洪河道管理。开展独流减河、子牙河西青段集中清障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独流减河、子牙河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出动工作人员280余人次、车辆渔船70余台次,清理河道地笼、渔网110余套,清理渔船60余艘。 (四)构筑治水合力,水环境重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加强上下游、左右岸联防共治。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污染防控联合治理机制,联合静海区、津南区、红桥区、河西区开展联合巡河、交流座谈、集中整治等活动,有效改善共治水域。与南开区、武清区、北辰区、滨海新区、静海区设立“跨界河湖长”,形成河湖长之间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推进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常态长效化。二是加强驻区单位共商共治。为解决驻区单位杨柳青农场监管难度大,水环境治理难问题,水环境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召开总河湖长专题推动会议,明确区级河长对接驻区单位杨柳青农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商议治理方案,解决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部门街镇协作共治。建立街镇部门间“吹哨报到”机制,职能部门随叫随到,协助镇级河湖长联合解决治水难题。全年落实吹哨报到工作5次,解决问题5个,形成有机衔接、有效运转的上下联动机制。 (五)聚焦重点任务,攻坚河湖长制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截污控源。全面加强配套管网,推动合流制、混接点改造,纳入改造计划的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狠抓工业污染源防治,强化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结合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环境信访等工作,按照“红、黄牌”制度依法查处、处罚超标排放企业。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管,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抽查巡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强化监督执法。成立西青区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区水环境行政案件查处和监督指导,统筹协调水务执法工作,着力解决执法机构、人员问题,从根本上改变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管偏弱问题,全年完成水事行政执法案件15起。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区河(湖)长办、公安西青分局联合侦破非法捕捞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扣押各类作案工具10余件。三是强化防洪除涝。落实和上报防汛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镇两级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完成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与冻结,及时开展防汛培训和演练。四是强化水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河道治理,实施中亭河、南引河提质增容综合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清淤、护砌及治理,有效改善河道水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有序实施,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已纳入“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具有相关精品项目。 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西青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见效,切实把河湖水环境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着力打造人民群众向往的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美好生态环境。 一是压紧压实河湖长职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约谈警示作用,倒逼河湖长熟悉河情、精准施策、解决问题。强化河湖长教育培训,推动河湖长教育培训规范化、常态化,及时了解基层河湖长工作难点和工作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开展河湖长培训,确保河湖长更换必培训,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 二是紧盯重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年度主要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河湖长制主要任务有序开展。推动河湖“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按照“遏增量、消存量”和“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结合不同时段,继续开展清河湖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垃圾问题。加强黑臭水体监控,确保不反弹。 三是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落实河湖长“向群众汇报”机制,如实向群众汇报履职情况和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开展“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培养选树基层河湖长先进典型,推广借鉴榜样河长的先进经验,讲好“河长故事”。多渠道对“示范河湖”建设进行宣传引导,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河湖长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持续落实2021天津市总河湖长1号令,深化区域间联合治水管水模式,发挥“跨界河湖长”作用,用好“河湖长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形成有机衔接、有效运转的河湖长制上下联动机制。有效实施“一河(湖)一策”治理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各方治理保护责任。进一步推进水环境建设,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围绕水生态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 (西青融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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