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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知识宣传:共促消费公平
来源:西青信息港 作者:李焕丽 郭娜 编辑:韩璐 日期:2022-03-15
内容提要: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何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如何保障网络购物安全?如何维护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出现争议如何解决?请看来自西青区消费者协会的温馨提示。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何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如何保障网络购物安全?如何维护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出现争议如何解决?请看来自西青区消费者协会的温馨提示。

  网购消费警示

  警示一:选择大型、正规的购物网站

  正规网站的主页下方一般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

  警示二:货比三家、避免低价陷阱

  网购促销广告要核实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警示三:善用可靠第三方支付平台

  要尽量选择成熟的支付软件,避免采用公共的WIFI进行网络连接,支付软件要设置多重付款密码。

  警示四:购物前谈妥物流协议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物流公司。如在交易超时之前仍未收到货物,可以与卖家沟通申请延长确认收货时间,避免未收到货交易成功。

  警示五:养成当场验货的习惯

  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再进行签收。如果物流公司拒绝验货,买家有权拒签。

  警示六:网购容易退换货难

  可以购买“退货险”,一定要提前与商家沟通,询问清楚退货时运费由谁承担。

  警示七:保留相关凭证方便维权投诉

  在网购中要保存好购物商品的网页内容、与网上卖家的聊天记录,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

  警示八: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进行维权投诉,并及时提供相应的凭证。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和反映。

  消费者的权利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四、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五、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八、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九、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举报渠道

  当您遇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可拨打天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维权。

  您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登陆网站http://www.12315.cn、下载手机APP、进入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或百度小程序等)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进行投诉举报。

(天津西青)

原标题:315维权知识宣传:共促消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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