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凌晨,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配合当前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市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
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天津广播)
Copyright (C) 2000-2018 xq.net.cn 本网站由西青信息港版权所有 西青信息港数据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7919129 | 举报邮箱:xqqrmtzx04@tj.gov.cn | 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xqqrmtzx04@tj.gov.cn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备案编号:津备2009001 津ICP备1700688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8002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