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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申请提前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4号)与《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2号)的相关规定与标准,经核实,对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芦维明等5同志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可进行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青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社保服务科 受理电话:27931830 附件:西青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花名册 ![]() 扫码查看附件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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