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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119全国消防日主题讲座为您解读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扈树珍 日期:2021-11-10
内容提要:11月9日是全国安全消防日,当天上午,西青区119全国消防日主题讲座在西青区委党校举行。活动邀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专家、原天津市消防局防火部资深讲师陈斌围绕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为西青区从事安全工作的干部进行全方位解读。

  11月9日是全国安全消防日,当天上午,西青区119全国消防日主题讲座在西青区委党校举行。活动邀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专家、原天津市消防局防火部资深讲师陈斌围绕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为西青区从事安全工作的干部进行全方位解读。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消防条例》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11月9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是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落地实施的第一天,活动围绕新的消防条例的变化进行分析。新的条例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政府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等。通过专家解读,参会干部对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大家表示,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警钟长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积极传播消防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11月9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消防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快来一起看看吧。

  《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天津市消防条例》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呈现为六个方面。

  一是贯穿消防安全发展理念。增加“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要求”,明确本市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市区政府制定落实优待保障政策。

  二是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增设“消防安全责任”章节,明确我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应用。细化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突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特殊职责,责任体系更加清晰完整。

  三是聚焦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对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隐患集中的区域的管理,明确责任和具体管理措施。针对我市个体经营场所处罚难、占堵消防车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人大代表关心关切的问题,增设相应条款,制约违法行为。

  四是科技助力消防监管。顺应消防安全技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明确各级政府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责任,推动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加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殊场所的应用,提升及时发现火灾和火灾扑救能力。

  五是建强应急救援力量。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各类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保障,突出国家队和专职队优待优抚。明确火场指挥、应急救援指挥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火灾原因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整改评估。

  六是拓展消防监督主体。授权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职责,并明确住建部门对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天津市消防条例》规定,违规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次《天津市消防条例》规定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天津市消防条例》对消防安全影响较大的七种常见违法行为,设定了罚款的行政处罚。除前面提到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未在人员密集场所提示消防安全事项”方面的违法行为外,还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允许员工留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理。”;“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油漆、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相关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主要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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