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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诚信文化】西青区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10-11
内容提要:《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有法可依。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有法可依。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传播影响力,全面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西青区发改委联合其他单位组织开展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中,西青区委编办、应急局、体育局、财政局、统计局等单位认真学习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内容,并表示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强化《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中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西青区委宣传部、区政务服务办、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商务局、辛口镇、王稳庄镇、西营门街、经开集团等单位将进一步扩大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机关单位公众号、LED屏和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了有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还面向社区、商区、企业,发放诚信宣传折页、《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1.5万余份。

(天津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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