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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为孩子们健康平安成长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新学期、新起点,为确保学生安全出行,我们希望与各位家长联手筑起文明交通的长城,教育引导孩子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请各位家长规范自身交通行为,用实际行动为孩子们树立良好榜样。在此,向全体家长、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驾车 (一)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车窗抛物;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不抽烟;行经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车辆停稳后注意无车辆通过方可上下车;车辆行驶中不将身体伸出窗外。 (二)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非机动车横过斑马线须下车推行。 (三)不能接送孩子的家长,一定要为孩子选择校车或是合法车辆接送孩子,拒绝乘坐“黑校车”,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辆和报废、拼装、载货超载、农用等非法运营车辆。 二、安全行路 (一)走路请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行走时不随意乱丢垃圾杂物。 (二)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不斜穿、猛跑,不乱穿马路,不跨越翻越隔离护栏。 (三)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注意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三、有序停车 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做到即停即走,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不占用车行道、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一定要停放在允许停放的临时停放点,杜绝乱停乱放,避免交通堵塞。 近期,公安机关将在全区范围内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并将依法进行处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家长平安幸福、万事如意,祝亲爱的同学们健康成长、学习进步! 西青区文明办 公安西青分局 西青区教育局 202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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