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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创文办文明交通温馨提示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9-03
内容提要: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要守法文明骑行,做到不超速、不超载、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逆行;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为车辆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要守法文明骑行,做到不超速、不超载、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逆行;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为车辆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要及时上牌。请购买列入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目录内的车型,并及时携带3C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件、购车票据及电动自行车主动前往临近派出所办理上牌业务,确保文明安全出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头盔能够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生命至上,请您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驾乘。

  广大居民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做到“五必须”,即:

  ①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

  ②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③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

  ④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⑤服从交警指挥。

(聚焦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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