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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要守法文明骑行,做到不超速、不超载、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逆行;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为车辆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要及时上牌。请购买列入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目录内的车型,并及时携带3C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件、购车票据及电动自行车主动前往临近派出所办理上牌业务,确保文明安全出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头盔能够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生命至上,请您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驾乘。 广大居民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做到“五必须”,即: ①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 ②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③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 ④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⑤服从交警指挥。 (聚焦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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