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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整顿 打造政法铁军】西青区委政法委关于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倡议书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1-04-23
内容提要:当前,西青区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提出如下倡议:

  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当前,西青区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严禁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

  十、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监督,依法积极向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不向政法干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不与其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司法的不当言论。

  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每一位干警的辛勤付出,离不开每一位群众的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青、法治西青不懈奋斗!

原标题:【推进教育整顿 打造政法铁军】西青区委政法委关于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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