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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侠骨柔肠的女法官,她刚柔并济,司法为民,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她业务过硬,精益求精,始终将案件质量和效率作为第一目标。多年来,她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用责任和担当诠释了一名新时代女法官的使命和担当,被百姓亲切的称呼为“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她就是西青法院杨柳青法庭庭长侯海英。 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她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西青区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在2018年全市开展的法治人物推选活动中,被选为“天津市妇女维权娘家人”,作为杨柳青法庭庭长,她带领全庭获得了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的荣誉。 坚定理想信念 专业素质过硬 侯海英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和自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一方面,她注重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在执行和贯彻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在重大事件中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与党中央保持思想和行动的高度一致;另一方面,也不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只要有时间,她都会组织庭内干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并经常与其他审判人员交流工作心得,不定期开展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汇总研讨,寻求最佳解决办法。 发挥模范作用 设身处地解民忧 侯海英在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为了多办案、办好案,她带领全庭干警,经常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日,到村里、镇里进行送达、调解、开庭等。为了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她经常放弃假期休息时间,利用“五一”“十一”带领全庭干警坚持开展假日法庭活动,在假期里为群众排忧解难。她经常和庭里的同志们说的一句话是:“只有处理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只有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篇裁判文书,做好每一次释疑,才能真正做到‘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从担任杨柳青法庭负责人之后,她处处率先垂范,事事以身作则,勇挑重担,彰显巾帼本色。她主动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和高超的审判技巧,面对纷繁复杂的场面,她总是能妥善处理,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及时化解。 注重普法宣传 站好“妇女儿童维权岗” 多年的基层工作使侯海英深刻认识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只停留在审判工作上,最好的途径是广泛提高广大群众的素质,增强自我维权意识。为此,她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等机会,积极与妇联、学校、基层自治组织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上街等,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法治讲座等形式,以案讲法,以案释法,使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近年来,她先后参与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千份,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00余人次,解答相关问题300余项。做一名好法官,不仅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要心中有爱,只有真心热爱人民群众,把群众当自己人、贴心人,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儿里。她特别关注弱势群体,负责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和“青少年维权岗”日常工作,凡是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她都积极给予法律援助。针对此类人群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尊重个人隐私,注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将情、理、法融合在案件审理过程的始终。 不忘初心使命 廉洁勤政有担当 侯海英始终以“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自己的职业准则,经她审结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和差错案件,年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她经常放弃陪伴家人的时间,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作为一名法官,为了司法公正,她始终恪守“干净”这一操守底线,拒绝办关系案、人情案。为了司法为民,她勇于担当,处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并敢于碰硬,做到“三不怕”:一是不怕缠,敢办“关系户”;二是不怕硬,敢拔“钉子户”;三是不怕蛮,敢治“无赖户”。她是庭里的“定心丸”,不管遇到多么难解决的案件,多么难接待的当事人,只要有她在,都是冲在前,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就是侯海英。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勤恳工作着。她以忠诚的党性、执着的信念、清廉的操守,支撑起审判事业的天空,以“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胸怀,心系审判,情系民众,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在审判事业中锻造自己,成就了人民法官的精彩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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