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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宣传】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知识明白纸
来源:西青信息港 编辑:韩璐 日期:2021-02-04
内容提要: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西青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工作已启动,为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现发布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知识明白纸……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二、参保人是否还要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答:试点阶段不增加单位和个人负担,单位每人每年120元,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出;个人每人每年120元,从其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

  三、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试点阶段,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四、长期护理保险可报销待遇水平如何?

  答: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基金支付70%,全年人均支付约1.8万元;接受定点护理机构居家护理服务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基金支付75%,全年人均支付约1.9万元。

  五、哪些机构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

  答:本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与民政、街道(乡镇)等政府部门签订运营本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合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比如,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可申请纳入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

  六、哪些人员可以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

  答: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的医师、助理医师、护士,以及经本市民政、人社或卫生健康部门及其认定(或委托)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颁发结业证书的养老服务相关人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护理员、健康照护员、医疗护理员等)。鼓励参保人员的亲属、邻居等提供护理服务。

  七、参保人员发生的哪些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报销?

  答:目前27项服务项目费用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基础护理共16项,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专业护理共11项,覆盖非治疗性照护、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

  八、如何进行长期护理保险结算?

  答:参保人员凭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其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给定点护理机构;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护理机构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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