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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成热议,西青警方回应:罚!
来源:天津西青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1-01-25
内容提要:“车窗抛物”可谓是路面上常见的一种陋习,个别司机或乘客在行车中随意向车窗外乱扔烟头、矿泉水瓶等物品,不仅举止不文明,更严重的是可能会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车窗抛物”可谓是路面上常见的一种陋习,个别司机或乘客在行车中随意向车窗外乱扔烟头、矿泉水瓶等物品,不仅举止不文明,更严重的是可能会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近日,抖音短视频平台一条“车窗抛物”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一摩托车驾驶员正常行驶,左侧一辆白色轿车副驾驶位置突然飞出一团“不明物体”,直接砸在了摩托车挡风板上,险些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随后,摩托车驾驶员将当日事发视频上传到抖音平台,立刻引发网友热议,纷纷对“车窗抛物”行为予以谴责。

  因视频中显示事发位置位于西青区,公安西青分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核查情况并开展工作。

  很快,交警西青开发区大队民警联系到了当时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崔某和乘车人孙某。1月19日,二人来到交警西青开发区大队,如实陈述了事发当日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孙某,将吃剩的早餐随手抛出车窗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乘车人孙某给予罚款处罚,并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崔某、孙某也分别认识到了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表示今后绝不再犯。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窗抛物并非小事,极有可能酿成大祸。如果抛出的杂物飞溅到后车的前挡风玻璃上,会使后方驾驶员被动处于“盲驾”状态,若对方为了躲避杂物突然采取急刹车、急转向,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所以,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车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告别“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让文明驾驶真正成为我们这座文明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原标题:“车窗抛物”成热议,西青警方回应: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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