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风雨兼程、砥砺前行,西青130万人民终于摘得“全国文明城区”这块沉甸甸的金字招牌,这份成绩来自每一位西青人,也属于每一位西青人。未来三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将创文工作从“创建模式”转变为“建设模式”,从“精准对标”转变为“全面提标”,从“文明城区”转化为“城区文明”。让文明建设更加惠民利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文明之花在西青常开。本期为您解读《西青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第一集:《西青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目的与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保持常态长效,擦亮文明西青城市品牌,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内容和标准要求,根据《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深入贯彻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围绕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为民惠民上下功夫,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加快完善现代化新城治理体系,以全国文明城区为新起点,将“创建模式”转变为“建设模式”,“精准对标”转变为“全面提标”,“文明城区”转化为“城区文明”,结合中央测评体系要求和鸿忠书记全域、全民、全方位创建文明城市要求,结合西青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补短板、抓巩固,健全完善全国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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