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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倡导绿色环保生活
来源:文明西青 编辑:韩璐 日期:2020-12-23
内容提要:自12月1日起,《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施行,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践行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日前,天津市西青区各街镇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自12月1日起,《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施行,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践行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日前,天津市西青区各街镇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为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有效普及垃圾分类投放知识,杨柳青镇积极发挥全国文明镇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先行”宣传活动。活动中,该镇东咀小学、逸夫小学的学生用《垃圾分类三句半》等节目,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大家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您好,从12月1日起,垃圾分类纳入城市管理范围,乱丢垃圾拒不改正的要面临处罚。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借助‘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查询相关分类知识。”在杨柳青广场,该镇综合执法局队员、市容办工作人员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详细讲解《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垃圾分类知识,号召大家规范分类、精准投放。

  张家窝镇社区组织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瑞欣家园社区的志愿者们向来往居民和社区内商铺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家兴里社区志愿者走访所辖小区,向居民分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并耐心答疑解惑。

  中北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东兴里菜市场门前,中北镇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联合镇综合执法局共同开展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设立现场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方式,传递绿色环保理念,宣传垃圾分类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在天津永旺梦乐城中北店内,西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城管委、中北镇共同开展了“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活动。宣传人员通过三句半、舞蹈等小节目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其中,让垃圾分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此外,中北镇各村、社区也第一时间结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以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为中北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电池、过期药品、废旧灯管、杀虫剂都属于有害垃圾……”在大寺镇周庄子村开展的“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中,志愿者以及网格员向村民们详细讲解了生活垃圾的种类、可回收垃圾的利用价值、有害垃圾的危害等知识,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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