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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为进一步保管、展示、研究好反映西青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性物证,提升馆藏文物的艺术、历史、科学价值,全面、完整、充分的展示西青区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涉及西青区历史、革命、民俗、人文社会、经济发展等领域的文物资料。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西青境内出土、遗留下来的或是与大运河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玉器、金器、铜器、陶器、瓷器、铁器、木器、竹器、漆器等;反映西青区历史文化和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等。 (二)民俗类:反映西青境内百姓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农耕时期农民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各类匠人用具,古代、近代游艺用具;尤其是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等;反映西青本地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 (三)革命史类:反映西青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及资料。包括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时期驻西青领导人、将领、革命烈士留存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文件、布告,使用过的家具、物品、武器、军装、军旗、通讯设备、印刷设备,发行的钞票、证券、信物、通行证等。 (四)现当代史类:能够见证西青区建制、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音像制品、图片以及其他实物。 二、征集原则 本次征集工作本着充实内容、广泛吸收、突出特色之原则,对有助于展示西青革命历史、民俗文化、社会人文、经济发展的各种各类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的文物史料,符合入藏标准的,均将予以征集。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捐赠给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并被接收的,区文旅局将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对捐赠具有重要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藏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复仿制 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仿制。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5号文化中心 电 话:022-27931125(西青区文物保护所) 邮箱:xqqwhhlyj18@tj.gov.cn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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