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的位置 : 西青信息港 >> 新闻 >> 天津 |
|
||
|
||
小徐以房屋需要装修为由,从信用社套取贷款后转贷给小李,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条款为小李如果不能到期还款,要在小徐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来,因为小李到期不还款,小徐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小李认为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认为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小李的想法正确吗?
![]()
|
||
|
||
相关新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