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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西青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中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的相关要求,西青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各街镇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不违背社会公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不搞不正当竞争,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培育诚信经营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依法诚信纳税,自觉参加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今年以来,西青区共签订四千余份《信用承诺书》,有效规范了企业行业自律。企业纷纷表示,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以诚信立业、以质量取胜、以品牌发展,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塑造企业的良好信誉,共同推动西青区诚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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