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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中北派出所:规范文明养犬 助力西青创文
来源:西青融媒 编辑:李美玲 日期:2020-09-07
内容提要:日前,西青区中北派出所集中开展了犬类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养犬秩序,引导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日前,西青区中北派出所集中开展了犬类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养犬秩序,引导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行动中,民警们首先来到各村、社区设立宣传点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讲解了《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向广大居民普及文明养犬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居民对养犬办证等方面的咨询,讲解违规养犬和狂犬病造成的危害、安全养犬相关常识,倡导居民们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让居民群众对犬只管理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

  治理期间民警们还针对中北镇辖区内流浪犬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巡查巡视。对各街道路口及老旧厂区附近的隐蔽角落巡查流浪狗踪迹,采取围捕、诱捕等方式,共捕获流浪犬42只。对发现的违规犬只依法予以没收,并按照条例规定对犬主处以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

  据中北派出所副所长刘恩强介绍,此次行动共开展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依法处罚了5起违规养犬行为。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增强了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接下来,中北派出所会一如既往地开展犬类治理专项行动,做到宣传到位、打击到位。希望广大市民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为中北镇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群众:

  一、居民携犬出户时应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

  二、对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三、养犬人应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按期注册,取得合法养犬资格并及时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

  四、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环线内及外环线外的城市建成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每户只准饲养一只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五、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业街区、饭店、医院、学校、游乐场、候车室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希望广大养犬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依法文明养犬。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协助养犬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原标题:西青区中北派出所:规范文明养犬 助力西青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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